上海市委政法委大調研"破解執行難"還有哪些"瓶頸"阻礙法院執行

盡管如此,破解執行難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難與瓶頸,影響著公正從紙台中商標登記面落到地面。究竟哪些因素成為 最後一公裡 的障礙?又該如何解決?3月20日下午,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寅帶領調研組一行來到長寧區人民法院,實地查看瞭該院執行事務中心等地,並圍繞法院破解 執行難 工作展開調研。

執行聯合信用懲戒機制運行不暢

在隨後召開的調研座談會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及長寧、虹口、閔行等基層法院代表分別介紹瞭各院破解執行難工作開展情況及特色。來自執行一線的負責人圍繞目前執行工作中遇到的瓶頸及困難,打開瞭話匣子。

執行聯合信用懲戒機制運行不暢、尚存漏洞,是被普遍提及的問題。與會人員認為,盡管去年,上海高院已與滬上46傢部門單位簽署聯合懲戒備忘錄,共同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但在實際操作層面,仍面臨諸多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

雖然這兩年在上級法院的大力推動下,越來越多的執行協作行業和部門加入瞭執行聯動體系,但仍存在不足與漏洞。 閔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夏盛發言時坦言,諸如對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無法查找、控制,對被執行人的房產無法實施線上查封,理財產品無法查詢、凍結,部分銀行不能提供線上凍結等問題依然存在。

有時候覺得是我們法院 一頭熱 ,聯動機制並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尤其是在區抽油煙機推薦一級層面。 虹口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胡正明感嘆。

在楊浦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宋世榮看來,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是導致聯動機制運行不暢、動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信息化平臺的銜接打通也很重要。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鮑慧民舉瞭個例子,比如,執行法官要去查某被執行人的保單情況,盡管相關行業監管部門是聯合機制的成員,但並未建立起系統的信息查找機制,還是隻能靠一傢傢公司去跑。

因此,鮑慧民認為,應該從 頂層設計 ,探索建立起信息化查詢平臺。

長寧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米振榮建議,進一步拓寬社會參與度,加大失信懲戒機制建設,實現關聯信息分級共享聯動,推動銀行、稅務、證券等單位全面設立 綠色通道 ,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

不能讓執行法官入額遴選 吃虧

執行隊伍建設問題、管理監督機制等問題,也是與會人員關註的問題之一。

我們有一些優秀的法官助理,有瞭一定資歷後,要參加法官入額遴選前,就會提出來先調離執行崗位,去刑庭或者民庭鍛煉鍛煉。為什麼?因為法官入額更多考核的是刑事、民事方面的業務知識,基本不涉及執行業務。 與會的基層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普遍認為,這一考核方式,並不利於執行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建議予以完善。

此外,與會人員認為,目前執行工作規范化還需要提高,目前尚未建立標準化的執行規范流程系統,也缺乏全程的信息化監督制約機制。

上海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盛勇強在發言中回應,上海法院將探索建立相應的執行標準化信息化平臺,形成全員、全程的監督制約機制,以杜絕 消極執行 拖延執行 等情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況。同時還將抓好執行工作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和專業化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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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行案件中,有一類 執行不能 案件,就是法院窮盡手段,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 對於這一部分案件,尤其一些涉民生類案件,老百姓不理解,意見很大。 鮑慧民認為,需要有思路來解決這一問題。

對此,胡正明也深有感觸: 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類案件。 盡管我們有司法救助途徑, 但相對門檻比較高,救助有限。是不是能夠探索引入社會保險機制介入,讓更多的申請執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此外,與會人員還提出,法院在執行工作中涉及送達、歸檔、清場等方面,可通過外包、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提高執行效率。

米振榮建議,構建破解 執行難 專項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化解外部聯動、執行輔助事務外包等工作中遭遇的資金難題。

探索形成市、區兩級聯動機制

上海市委政法委調研組認為,兩年來,上海法院在破解執行難方面取得瞭顯著的成效,值得肯定。但也仍有許多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需要不斷努力。與會人員談及的問題及瓶頸,提出的建議,都為進一步破解執行難提供瞭很多思考路徑及方法。優美環保科技工程-靜電機安裝實例,靜電除油煙機安裝實例,靜電油煙處理機安裝實例

破解執行難,我們要全力以赴。 調研組建議,要梳理好會上提及的問題與瓶頸,分類予以研究、解決。

對於與會人員普遍反映的失信懲戒聯動機制不夠順暢、落實不到位問題,調研組建議,相關聯動機制要進一步延伸至區一級,探索形成市、區兩級聯動機制。 與此同時,上海高院與46傢部門單位簽訂備忘錄,近一年來落實情況究竟如何,還存在哪些不到位的地方,也要進行分析評估。

針對執行隊伍建設、監督管理機制等涉及法院系統內部的問題,調研組要求上海高院盡快組織研究,建立信息化管理監督平臺。 入額法官遴選考核,確實不能隻考刑法、民法,也要結合執行業務的特點和需求,挖掘出合適的執行人才,要讓執行法官看到職業前景。這方面,法官遴選委員會也要進行研究。

此外,調研組還建議,上海高院就法院事務中可以外包、通過購買服務解決的項目,予以羅列。下一步,將積極協調與相關部門研究,尋求財政預算支持。涉及政法系統各單位及政法綜治層面的問題與瓶頸,也將盡快組織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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