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燕珩╱台北報導】

百年市定古蹟「前南菜園日式宿舍」去年8月進行保護工程,未料施工不慎引發大火,整棟近乎全毀。北市文化局考量並非人為故意釀災,所有權人也承諾進行全區修復,最終處以承包商50萬元罰緩。這也是去年新版《文資法》提高毀損古蹟罰則後,全國第一個開罰案例。

銲槍釀災 整棟全除油煙機

北市曾有文資毀損開罰前例,包括古蹟文萌樓管理維護不當,廚房油煙處理處以30萬元罰緩;暫定古蹟青雲閣則被地主強拆,遭罰50萬元。為了遏止文資遭人為破壞,去年新版《文資法》上路,將毀損文資的行政罰大舉提高到30萬至200萬元,前南菜園案成為首個適用案例。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說,燒毀的古蹟位在宿舍群邊間,原本狀況就不佳,當時正在進行修復工程,事發時正值午休時間,工人施工後,銲槍的火苗飛到屋頂,加上當天氣溫近攝氏38度,不慎點燃落葉及灰燼,隨即引發大火。

由於消防局鑑定起火原因為「施工不慎」,廠商並非故意破壞古蹟,加上所有權人台灣銀行承諾,除了燒毀的建物外,會針對全區古蹟油煙異味處理及歷建進行修復,文化局裁量各因素,決定處以承攬人鑫澤營造50萬元罰鍰。

非人為故意 允修復

田瑋表示,這是全國第一例,現行《文資法》未定裁罰細則基準,除油煙機推薦裁量上難有絕對標準,他建議文化部針對故意或過失行為、建物原有狀況、古蹟或歷史建物身分等類別,訂定裁罰基準,才能讓受罰者「服氣」。

他也提到,這次開罰對象是施工承包商,由於台銀無「共同故意」行為,沒有連帶責任,但事實上前南菜園宿舍群閒置已久,近期才進行修繕,長久以來的管理維護也應檢討,現行《文資法》只油煙處理罰行為人,對管理者的警惕作用不大,未來修法應注意。

台銀日前承諾針對全區進行修復,文化局評估,每棟建物約需2000萬經費,全區建築連同周邊景觀,可能需花上2億元,台銀近期將提送修復再利用計畫,預計兩年內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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